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监管工作要点
川建勘设科发〔2015〕101号
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勘察设计与科技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充分发挥科技引领及勘察设计在工程建设中灵魂和龙头作用,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绿色建筑和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优质科技服务和强力技术支撑,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各项政策和技术标准,努力提升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监管水平和科技含量,做大做强勘察设计企业。
一、深化改革和科技成果应用,做大做强勘察设计业
发展模式创新,人才积累培养,项目总承包模式推广,企业融资上市、BIM技术推广应用、省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勘察设计创优评优活动等各种方式做大做强我省勘察设计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长效发展动力,探索企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加强服务和调研,经常性开展走基层服务,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行业信息平台,规范施工图审查管理
(一)在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全部通过全省勘察设计与科技信息平台在网上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使勘察设计单位送审的工程勘察报告、工程设计图和审查成果上报系统,实现对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形成的有效监管,进一步提升行业监管信息化水平。
(二)强化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一审不合格申报制度执行,对一审不合格不申报或申报率不满足要求的机构要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抽检量,确保我省勘察设计企业内部质量控制系统运行正常。
(三)充分发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以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为抓手,加强对行业的常态化市场监督管理。特别是入川勘察设计企业动态监管工作和我省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切实为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好技术支撑和服务。
三、强化勘察现场和室内试验工作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勘察质量专项治理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勘察作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勘察现场司钻员、描述员等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二)健全勘察项目负责人实名制签字验收制度。现场作业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勘察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对各项外业钻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以及外委成果检查验收签字。
(三)规范工程勘察作业行为。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对勘察外业工作见证制度,现场核查勘察纲要、勘察现场作业的真实性、原始记录的完整性以及作业安全情况,实现对在勘项目的勘察现场全覆盖检查。
四、落实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一)切实抓好《四川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重点做好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工作;推进绿色生态城区等示范性项目建设,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加大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的指导监督力度,规范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加大绿色建筑专项督查和执法监管力度,做好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
(二)稳步提升新建建筑节能质量和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按四川省地方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51/5033-2014)要求,加大新建建筑在施工阶段执行标准的监管力度,稳步提升新建建筑节能质量和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新建公共建筑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能效测评和标识评价工作。
(三)继续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各市州因地制宜出台鼓励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奖励补贴政策。
(四)提高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水平。做好省级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工作,推动学校、医院等公益性行业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与管理。
(五)继续做好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做好示范项目、示范城市申报及管理实施工作。总结我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执行情况,加强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审核和监管。积极组织科技攻关,鼓励研究开发使用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的技术和产品,积极引导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
(六)加强引导,积极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完成国家发改委下达的43个县“禁粘禁实”任务。
五、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促进建材行业转型升级
(一)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和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四川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尽快出台各类建材产品的评价技术要求、绿色建材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启动绿色建材评价工作,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
(二)加大力度促进建材行业转型升级。做好民用建筑工程中禁止使用浆料类建筑保温隔热材料的相关工作。推进产业化技术和部品的研发及在工程中的应用,提高我省建筑装配化和集成化水平。
六、继续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积极创建智慧社区
(一)继续推动我省国家级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完成2014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做好2015年智慧城市试点申报指导;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监督检查,并总结典型创建管理经验和模式,开展经验交流。结合各地实际,确定运营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二)引导行业业务与创建城市的深度融合,倡导绿色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数字化应用与智慧城市建设有机结合。
(三)各试点城市应充分整合现有信息资源,拓展现有的管理和应用系统,积极开展智慧社区创建工作,推动智慧城市的标志性成果形成。
七、依法加强工程抗震监管,全面提升工程抗震防灾能力。
(一)进一步完善全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性地震应对准备工作。各地要抓紧完善、修订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督导各地特别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要做好突发性地震住建系统各项地震应对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完成《四川省震后建筑安全性应急评估技术规程》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二)依法加强新建工程实施阶段各环节抗震设防的监管力度,做好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宣传实施工作,开展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查专项检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完成《四川省抗震设防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修编)的报批,并组织实施。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抗震设防的指导和服务,确保新建农房全面落实抗震设防措施。力争省政府出台《四川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并督导实施。
(四)进一步加大减隔震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力度。开展减隔震建筑技术考察和调研,拟组建减隔震建筑技术专家委员会,探索开展减隔震设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隔减震专项验收工作。
(五)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提升灾害应急能力。
(六)组织开展《四川省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及上述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监督和抽查。
该文件建设厅网站链接:http://www.scjst.gov.cn/main/004/004011/20150226/a0a756b1-d6d3-46ba-9af6-05cc4cb26b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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